如何成立偽造文書罪
1.需為文書
2.有偽造或變造私文書行為
3.足以產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4.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或變造私文書的故意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
書。
變造私文書:
是指無權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文書的內容足以生損害並不以實際上真的發生損害為必
要,只要有足生損害之可能,即可。
刑法 第210條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211條 :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212條 :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
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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