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
戴男目前在台中開設婦產科診所,記者昨走訪該診所,戴透過護士說:「不願受訪。」起訴指出,戴男(四十六歲)五年前在金門行醫,結識在衛生所當志工的張女(三十九歲),戴去年返台開診所,戴妻懷疑丈夫外遇,跟蹤拍到丈夫與張女在機場接吻、擁抱照片,伺機捉姦。去年七月,張女與戴男投宿台中一間日租套房,戴妻請警察協助捉姦,但趕去時二人已退房,只在垃圾桶找到沾精保險套。戴妻按兵不動,八月第二次捉姦,在另間日租套房抓到丈夫和張女衣衫整齊共處一室,桌上放一盒沒用過的保險套,戴妻隨即控告通姦。 戴男應訊否認姦情,辯稱陰道超音波儀器須套上保險套,他想了解哪種保險套讓患者較舒適,才請張女推薦舒服的保險套,七月開房間那次,張女交給他二個保險套,他在套房廁所內自慰射精,目的是測試保險套舒適度;至於八月那次他也是與張女討論保險套,但他沒自慰。張女也附和戴男說詞。檢察官認為戴男、張女辯詞荒謬,因為若要測試保險套對女病患是否舒適,也應由女性測試,怎會由戴男自慰測試。 因戴妻第一次捉姦查扣的保險套,驗出戴男、張女的DNA,檢方認定兩人嘿咻一次,依刑度一年以下的通姦罪起訴,但第二次捉姦查無性交證據,因此不起訴。對此,林口長庚醫院婦產部副部長鄭博仁指出,為避免孕婦感染細菌或性病,做陰道超音波檢查時,在伸進陰道的「探頭」戴上有潤滑液且無菌包裝的保險套,確實比塑膠隔離套舒適。但高雄醫學院附設醫院泌尿科醫師王起杰,認為戴男強詞奪理,因為「陰道超音波檢查時有感覺的是孕婦,不是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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