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我交了一個男朋友,他說他是單身貴族,交往一陣子之後,他說想要跟我結婚,我才答應他跟他上床,有一天他睡著了我好奇翻了他的皮夾,看到他的身分證配偶欄居然有填寫名字,我逼問他才坦承他是有婦之夫,這下我成了小三、第三者了,他的欺騙我令傷心欲絕,我可以告他嗎?更糟糕的是,我發現我懷孕了,我該怎麼辦?
我們要告他什麼呢?在性行為的部分,是男歡女愛願意上床的親密關係,並沒有違反道性自主權。雖然他是有婦之夫,謊稱是單身貴族,有意想結婚,有欺騙的行為,但因為法律對於欺騙罪,是僅限於欺騙到金錢或財產的情形才能提出訴訟,所以,即使他騙得你傷心欲絕,你還是無法告他詐欺。但若是交往過程中,男友有因此欺騙金錢的行為,你就可以針對你所損失的金錢提起詐欺訴訟。至於你肚子裡的小孩,須等孩子出生後,以DNA比對與男友相符,你就可以要求生父認領;如果他拒絕的話,你還可以向法院請求強制認領,要他擔負起扶養子女的責任。不過生下小孩之後,他的原配知道了是可以告你妨礙家庭,且小孩就是證據不需要收集證物就可以告的。如果你很不願意生下這個小孩,你還可以此一懷孕影響身心健科為由,依優生保健法,在合法的婦產科診所做人工流產,另外有一種墮胎藥RU486的使用,強調的是必須先確認是子宮內懷孕且妊娠天數為49天內使用,49天是從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算起,而且藥物的使用必須由專業的醫師密切監控使用、追蹤整個治療過程、處理併發症或副作用,確定最後完全流產,這樣病人的安全和健康才有保障。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中規定可施行人工流產和服用墮胎藥之條件,的第五條規定因被強制性交、誘惑、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所以有符合優生保健法的規定,可進行墮胎藥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