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
因在竹科上班的丈夫與女上司外遇,心情低落和舊識已婚小王相約出遊,兩人也上摩鐵偷吃,其丈夫找人捉姦,雖沒發現衣衫不整,相關證物也驗不到DNA跡證,但丈夫提出跟監影片拍到小王摸妻子臀部畫面,小王出庭時辯稱前方有一攤積水,才將手放在臀部攙扶,但法官發現兩人距離積水還有十八步,舉止已逾越朋友界線,昨判決小王應賠八萬元給人妻丈夫。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指出,旅美碩士陳男與蕭女五年前結婚,兩人育有一對兒女。在竹科擔任工程師主管的陳男,與女上司劈腿偷腥,女上司向蕭女嗆聲要求離婚,造成夫妻倆感情不佳。陳男更曾以兩人沒有愛及性生活不協調為由協議離婚,但因小孩撫養問題而未離婚。 蕭女因夫外遇心情不佳,與已婚的盧姓男性友人相約吃飯爬山,兩人竟也上摩鐵偷吃。陳男前年找人跟蹤妻子,發現盧男開車載蕭女到摩鐵時前往捉姦,在垃圾桶內找到衛生紙及保潔墊,怒控兩人妨害家庭,但檢警化驗後發現床單、衛生紙上遺留的體液與盧男DNA不符獲不起訴。但陳男向法官提出跟監照片及影片,顯示蕭女與盧男互動如情侶,在公開場合牽手、摟腰、撫摸臀部等親密行為。盧男在庭上辯稱,為避免蕭女行經積水處滑倒,他才伸手攙扶,不是摟腰、撫摸臀部。 但法官發現,兩人距離積水處還有十八步,盧男就已將手放在蕭女臀部,還多次上摩鐵,已逾越朋友界線,超越一般社交禮節及友誼,昨判盧男應賠八萬元給陳男。有時因工作加班,下班後同事相約吃消夜,可把另一半找來,「讓另一半參與到你的生活,才能相互體諒。」這可讓伴侶放心且有參與感,也讓與會同事知道自己是有配偶的身分,讓欲追求或易發生情愫的同事有所顧慮。
下一則返回列表上一則
分享至Facebook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