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
陳小姐未婚有一個交往三年的男友,她的男友溫柔多情,但經濟不穩定,陳小姐還沒有打算要和她結婚,不過最近陳小姐發現自己懷孕了,並不想告訴男友,只想偷偷的拿掉小孩,因為未婚生子仍有很大的經濟與社會壓力,這樣行嗎?女方有生育的自主權,因此決定自己把小孩生下來當然是可以的,並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但如果決定不想要生下這個小孩,為了保護胎兒的權利和媽媽的身體健康,施行人工流產必須符合優生保健法中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則替你實行人工流產手術的醫生將會受到刑事制裁。另外有一種墮胎藥RU486的使用,強調的是必須先確認是子宮內懷孕且妊娠天數為49天內使用,49天是從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算起,因此如果以排卵受孕時間來計算大約是35天左右,而且藥物的使用必須由專業的醫師密切監控使用、追蹤整個治療過程、處理併發症或副作用,確定最後完全流產,這樣病人的安全和健康才有保障。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中規定可施行人工流產和服用墮胎藥條件有: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的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二、本人或其配偶的四等親以內的血親患有礙優生的遺傳性疾病者。三、有醫學上的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四、有醫學上的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形發育之疑慮者。五、因被強制性交、誘惑、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所以只要符合優生保健法的規定,例如覺得未婚生子將「影響心理健康及家庭生活」,已經成年了就不需要得到任何人同意,就可以到優生保健的醫院診所盡行人工流產,但是如果尚未成年的話,就一定要得到父母親的同意才可以進行人工流產。但如果是已婚之婦女要做人工流產就必須獲得丈夫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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