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梧桐夫妻反目 法官裁定離婚無效

台中知名餐飲集團「新月梧桐」,創辦人羅友 竹和老公日前才因為離婚後各自嫁娶,牽扯不清的贍養費鬧上新聞版面,羅友竹指控前夫,說好一個月30萬的贍養費從未支付,因此告上法院追討1千4百萬元, 但男方主張離婚過程有瑕疵離婚無效,平面媒體報導,台中地院審理兩人離婚時,代書拿母親的印章蓋章簽名,並非親自見證因此裁定兩人離婚無效,駁回羅女要求 給付贍養費的請求,聽到消息雙方當事人都很驚訝,直說還沒開庭怎會判決。

新月梧桐餐廳創辦人羅友竹前夫翁博文:「還沒判還沒判,原本是六月十日,現在又改期了,好像是我也搞不清楚,我要問我律師」,聽到平面媒體報導法官 判決和前妻離婚無效,翁博文語氣中充滿驚訝,直說原訂六月十號才要開的庭怎麼會現在判決,和他一樣不相信的還有前妻羅友竹,新月梧桐餐廳創辦人羅友竹: 「因為我跟我加拿大籍先生是去法院公證結婚的,我們也在加拿大那裡已經申請我的移民部分,所以這些都有被檢視過了」,兩人滿是問號難以置信不是沒有原因, 因為要是法官裁定婚姻無效等於兩人都犯了重婚罪,前夫也無須支付贍養費,但是六月十號要開的庭延到6月24日,這時突然傳出婚姻無效裁定,羅友竹整理思緒 把希望寄託在家事法。

新月梧桐餐廳創辦人羅友竹:「家事法有做稍微修改,也就是如果法官確定我們第二個婚姻都是善意無過失的話,第二次的婚姻就不會是重婚,變成那個婚姻 是有效的」,原本是人人稱羨的夫妻檔在台中美術園道經營餐廳,九年前離了婚,羅友竹指控前夫承諾一個月30萬元的贍養費,九年來沒給一毛錢,因此告上法院 追討一千四百萬元,但男方主張離婚過程有瑕疵無效,法院審理李姓代書以自己和母親為證人,但母親沒有親自見證簽名蓋章認定離婚無效,只是兩人口徑一致,法 院還沒開庭怎會判決,離婚無效裁定從何而來,當務之急就是請律師了解狀況,畢竟對女方來說這是最不願意見到的情形。

返回列表

服務諮詢、申請表單

電話諮詢 線上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