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丈夫惡意遺棄 女訴請離婚

一名林姓男子,和越南籍洪姓女子結婚,婚後,洪女表示其丈夫長期不願同房,她也不懂原因為何,丈夫也時常藉故外出一至兩個月不回家、不工作,還要求其得自付生活費。去年八月間,她遭到丈夫趕出家門,令其認為自己被丈夫惡意遺棄,便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於妻子的指控,林男則不斷否認,還表示妻子將門反鎖不讓其進房,他沒床睡才會離家到外頭住宿,他有打零工賺錢,妻子卻自行搬走而未告知原因,他不願意離婚。由於洪女所提出的證據,確實證明兩人的感情已達破裂,再加上林男曾搞婚外情,當初遭判起訴處分,因而令兩人為此事發生爭執,感情愈來愈不好,所以,法官在審理後,判定兩人離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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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民法所規定,若是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則可以依法到法院訴請離婚。案例中的洪女,若是有發現到林男搞婚外情,最好能夠透過徵信社蒐證,找出林男搞婚外情的證據,進而依據刑法對林男及小三提出告訴,藉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且在民法上,洪女不僅能成功與丈夫離婚,甚至還能向丈夫及小三求償一筆精神撫慰金。因此,徵信公司建議您,再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能夠先行蒐證,取得相關的證據,保障自身的權益。無論您有任何的疑難雜症,都歡迎您交給徵信社,讓徵信社站於您的角度,用心傾聽您的問題,幫助您解決您的困難。二十四小時專人為您服務,即刻起請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徵信社,絕對是您值得信賴的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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