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離婚監護權,依然有財產繼承權

長輩過往以後無論是財產還是負債,又或者兩者都有,必須相互抵銷才知道實際留下甚麼,對於配偶、子女或親屬都會留下財產繼承權的問題,但是應該如何去分配?是長輩先分還是子女優先?這些問題也經常困擾著對相關法令並不清楚的民眾。台灣傳統社會重男輕女的狀況嚴重,所以過去有些長輩,即使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也會強迫放棄財產繼承權,以男性繼承人為主。有些人也會自己訂定遺囑,指名財產全權交由某一人處理,於是許多的民眾對於繼承順序並不是那麼清楚,實際上配偶是第一順位,扣除配偶以後由直系子女為優先(即使失去離婚監護權,依然有繼承權),其次是父母、次之為兄弟姊妹再來則是祖父母。但是雖然配偶是第一順位,並非配偶有權獨得,而是扣除配偶的部分後還必須分給其他親屬。孤身一人徒留配偶也沒有子女則例外。

101徵信社表示,如有未亡人則繼承順序為未亡人優先分配,接著是子女而後是父母,再之兄弟姊妹然後才是祖父母。並且繼承順序無關性別,男尊女卑重男輕女在法律面前也平等,強迫女性親屬放棄繼承是非法行為,有法可管。若是往生者生前有訂立遺囑財產需經由某人全權負責,應當擁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們也能夠依照繼承順序或分特留分不得任意剝奪。

每個人的一生中除了感情糾葛與金錢事業以外,讓情緒起伏最大的無非就是生老病死一事。雖說人生苦短幾十年,也總會遇到那麼幾次重病或是親友死別的哀戚。遠房親戚離去的衝擊還好,遇到至親即將撒手人寰昏厥的大有人在,但是哀傷以外不僅要處理後事,財產繼承權的問題也必須要處理。只是大家都知道財產繼承權卻不一定了解繼承順序,往往在長輩過往以後,子孫輩還為了財產繼承順序問題傷透腦筋,有些人甚至會因為分配不均一狀告到法院,還有因為離婚監護權歸屬不同的子孫,因為財產問題產生糾紛一家人為了財產分配對簿公堂。

101徵信社認為對於財產繼承權有疑慮的民眾,也可以到政府立案的各大合法徵信社尋求協助,相關法律諮詢或是疑難雜症排解,調查蒐證打官司爭取特留分都能夠避免因為無知而造成權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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