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高官Line「一晚愛愛5次」 小三挨告辯他不舉

2015年07月08日00:10    
已婚的北市捷運局機工處前處長周湘魁,2年前和未婚的鄭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但交往約半年後周男欲和鄭女分手,兩人鬧翻。北市議員張茂楠去年5月在議會質詢時踢爆這段不倫戀,讓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當場很尷尬,周妻也憤而控告鄭女。
 
士林地院認定鄭女與周男嘿咻15次,依15個相姦罪各判鄭女3個月至4個月不等徒刑,合併執行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周妻另求償100萬元審理中。
 
外型亮麗的鄭女今哽咽表示,她過去將周男當作「老公」,但周男一直欺騙她,最後還聯手妻子控告她,讓她很「心寒」,鄭女考慮不再上訴,並呼籲其他女性:「千萬不要相信已婚男人的承諾!」
 
判決指出,周男和鄭女原皆任職捷運局機工處,2013年7月間鄭女調任至台中,兩人才開始交往,多次相約在汽車旅館和周男住處嘿咻,某日周妻在家發現女用髮夾,已懷疑周男偷吃,去年看見張茂楠踢爆兩人不倫戀的新聞,才知小三竟是鄭女,憤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事後原諒丈夫而撤回告訴,鄭女則遭起訴。
 
審理時周男提出與鄭女LINE的對話紀錄證明兩人性交,周男提到:「第一晚在挪威,愛愛五次」,鄭女也回傳「好棒的老公」。數天後周男又傳LINE:「只想一直待在妳的體內」等語,兩人的鹹濕語錄成為通姦證據。
 
鄭女則態度強硬地辯稱,兩人雖曾到汽車旅館休息,但周男「不舉」,根本無法性交,之所以傳送鹹濕對話,是為了治療周男性功能障礙,才會與周男「空中愛愛」。
 
開庭時,雙方情緒激動,周男痛批鄭女「不知悔改」,鄭女則駁斥周男也是「共犯」。法官擔心雙方爭執不下,要求雙方分別離開,周男和妻子便牽手甜蜜走出法院,鄭女則孤身一人在法庭外呆站良久,才邊走邊拭淚的離開。
 
法官審酌,周男證詞與兩人對話內容,認定兩人是性交後,基於愛意才傳送對話內容,不採信鄭女說詞,依15個相姦罪判處鄭女3個月至4個月不等徒刑,合併執行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08/643473/

返回列表

服務諮詢、申請表單

電話諮詢 線上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