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家暴隱忍 兒大了…以暴制暴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14.11.12 03:34 am
竹南鎮發生兒子涉嫌打死父親的人倫悲劇,苗栗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研判應是目睹家暴兒童長大後以暴制暴的典型案例,呼籲受暴人勇於求助,勞社處及教育單位也有輔導目睹家暴兒童的配套做法提供協助,避免發生憾事。
近來發生數件家庭暴力被害人採取以暴制暴的報復方式,令勞社處人員感到憂心,苗栗每月平均受理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超過180件,但還是有發生黑數,竹南鎮這起殺父案,勞社處並沒有接獲當事人母子家暴通報,先前應該都沒有求助,甚至有可能拒絕社政及警方介入協助。
勞社處發現有些受暴婦女有迷思,長期隱忍受暴,不願意報案或聲請保護令,以為會讓加暴人有前科,甚至影響工作,進而造成家庭經濟頓失支柱,其實保護令屬民事,用來自我保護,並督促對造改善,除非違反保護令,否則不會留下任何前科。
也有家長認為只要不在年幼子女面前吵架或打架,就不會影響小孩,但很多研究都顯示,目睹家暴兒童所受傷害,不一定要親眼看到,小孩很敏感,無形中感受到壓力,可能發生在學校適應、同儕相處發生問題,造成心理陰影,甚至有些小孩認知學習到暴力解決事情的模式。
勞社處社工科長張國棟呼籲受暴者一定要勇於求助,或是社區、鄰居有發現家暴的狀況,不要再當成別人的家務事,可以打電話「110」、「113」或(037)360995,勞社處接案後會評估,如有必要可以提供安置、醫療、心理復健及訴訟輔導等補助。
至於目睹家暴兒童,家長千萬不要輕忽,勞社處與教育單位今年起加強合作,透過老師、輔導室與社工、心理師等專業輔導,另委託勵馨基金會辦理「目睹兒少輔導方案」,協助他們身心健康成長。
【2014/11/12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