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摩鐵偷情 稱對方「是可愛撫的好友」
2015年05月26日07:09
擔任國軍反恐教官的柯姓上校,與林姓友人在摩鐵幽會被柯妻捉姦,柯辯稱林女「只是可以發生愛撫的好朋友」,但未性交,不算通姦。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柯妻曾在台北、屏東2度捉姦,卻因未捉姦在床,檢方均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柯妻仍懷疑先生和林女有姦情,徵信社回報,柯男和林女前年6月26日進入摩鐵即未外出。隔天柯妻和徵信社人員前往捉姦,查扣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及混有兩人DNA的按摩棒。柯男表示,和林女是「比朋友更好一點的朋友」,辯稱兩人喝醉,他有性衝動,因此撫摸、以性器官磨蹭對方私處,太興奮射精。高等法院認為,未抓姦在床,不代表未通姦,昨判兩人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6/616830/applesearch/%E4%B8%8A%E6%A0%A1%E6%91%A9%E9%90%B5%E5%81%B7%E6%83%85%E3%80%80%E7%A8%B1%E5%B0%8D%E6%96%B9%E3%80%8C%E6%98%AF%E5%8F%AF%E6%84%9B%E6%92%AB%E7%9A%84%E5%A5%BD%E5%8F%8B%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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